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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拉合作基金
2018-01-24 09:14

  中拉合作基金,是由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7月出席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领导人会晤时宣布启动,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起,总规模100亿美元。2016年1月12日,中拉合作基金分别召开普通合伙人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第一次董事会,正式投入运营。

  中国-拉共体论坛(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于2015年1月8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制定《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以下简“规划”)。其中,规划第三条第八款明确:充分利用中拉合作基金、中拉基础设施专项贷款、中方提供的优惠性质贷款以及其他金融资源,支持中国和拉共体成员国间重点合作项目,同拉美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需求及可持续发展愿景相适应。

  基金将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于拉美地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产能合作等领域,支持中国和拉美各国间的合作项目,同拉美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需求及可持续发展愿景相适应,服务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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