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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比共同体
2020-06-23 08:52

  【成立经过】 根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牙买加和圭亚那四国总理1973年7月签署的《查瓜拉马斯条约》发起创建,同年8月1日正式成立。简称“加共体”,是加勒比地区最重要的一体化组织。

  【成 员】 15个: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海地、牙买加、蒙特塞拉特(英属)、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准成员5个:安圭拉(英属)、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开曼群岛(英属)、百慕大(英属)

  观察员8个:阿鲁巴(荷属)、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墨西哥、圣马丁(荷属)、库拉索(荷属)、波多黎各(美属)、委内瑞拉。

  【总 部】 秘书处设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

  【网 址】 http://www.caricom.org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欧文·拉罗克(Irwin LaRocque,多米尼克人),2011年7月上任,任期5年。2016年2月连任。

  【宗 旨】 将推动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为四大支柱,促进地区一体化和成员间合作。

  【组织机构】

  1、政府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政府总理组成(圭亚那和苏里南为总统,蒙特塞拉特为首席部长)。主要职责:制定共同体方针政策;代表共同体对外缔结条约,与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家建立关系;负责共同体财务安排。1992年10月,政府首脑特别会议决定设立首脑会议局,由政府首脑会议本届、上届和下届主席及共同体秘书长4人组成,主要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决议。

  2、部长理事会:权力仅次于政府首脑会议,由各成员国负责共同体事务的部长或其他部长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共同体战略计划,协调地区经济一体化,开展合作和对外交往。

  3、专业部长理事会:下设贸易与经济发展、外交与共同体事务、人文与社会发展、金融与规划和国家安全五个理事会,由各成员国主管相应事务的部长部长组成。

  4、专门委员会:包括法律事务、预算、央行行长、使节等委员会。

  5、秘书处:常设行政机构,职责是提供会议服务,落实会议决定;收集信息,开展专题研究;协调与其他国际地区组织交往;制定预算草案等。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秘书长为加共体首席行政长官,由政府首脑会议根据部长理事会推荐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

  【主要活动】截至目前,加共体举行了40届首脑会议和31次届间首脑会议。

  第31届政府首脑会议于2010年7月4日至7日在牙买加蒙特哥贝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地区一体化、海地重建、经济与金融危机、气候变化、地区安全、对外贸易谈判等问题。

  第22次届间首脑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至 26日在格林纳达举行,会议重申加共体各国将坚定支持海地重建,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推进单一市场经济建设。与会领导人讨论了公共卫生、人类发展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一致同意制定地区行动计划以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有关成果。

  第32届政府首脑会议于2011年7月1日至4日 在圣基茨和尼维斯举行。会议发表联合公报,阐明了与会各国在建设单一市场经济、推动海地重建等问题上的立场。与会领导人还讨论了公共卫生、气候变化、农业、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应用、打击犯罪等问题,并宣布成立加勒比地区公共卫生署。

  第23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2年3月8日至9日在苏里南举行,智利总统皮涅拉应邀与会。会议就深化秘书处改革、打击犯罪、推进可持续发展、援助海地重建等议题达成一致。

  第33届首脑会议于2012年7月4日至6日在圣 卢西亚举行。会议发表声明,称各国将继续推进单一市场建设,推动加共体机制改革,便利人员自由往来;加强协调统一外交政策及同南美国家联盟、美洲国家组织等地区组织联系,争取在气候变化谈判等国际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调整财政政策,平衡财税收支,刺激旅游业、农业和建筑业等经济支柱增长,探讨设立加 勒比投资计划的可行性等。

  第24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3年2月18至19日在海地举行,美国司法部长霍德应邀与会。会议发表声明,决定加强地区安全、促进区内贸易、推进地区一体化。

  第34届首脑会议于2013年7月4至6日在特立 尼达和多巴哥举行。会议发表声明,呼吁各国实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资源募集战略”吸引外资,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对经济危机;宣布签署涉及教育、减灾、卫生等领域的12项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务实合作重振一体化进程;决定深化同古巴、多米尼加等国的经贸合作,拓展对外交往。

  第25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4年3月10至11日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举行,法属马提尼克大区议会主席受邀出席。会议发表声明,在深化区内信息通讯技术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人力资源开发、加强统一立场等问题上达成共识。

  第35届首脑会议于2014年7月1至4日在安提瓜和巴布达举行。各国通过《2015-2019年战略规划》草案,明确优先发展领域;决定建立地区大麻事务委员会;研究共享外交机构倡议。

  第26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5年2月26至27日在巴哈马举行。会议发表声明,就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强对青年在文化体育领域的培养达成共识。

  第36届首脑会议于2015年7月2至4日在巴巴多斯布里奇顿举行。会议就加共体决议制定程序、可持续发展、加勒比大学在地区发展抗冲击能力和财富创造中的角色及可再生能源等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发表了联合公报和《加共体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宣言》。

  第27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6年2月16至17日在伯利兹珀拉什奇亚举行,12个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与会。会议决定成立以安巴总理布朗为首的高级别游说团,努力解决地区代理银行业危机;采取措施防范寨卡疫情扩散;建立加共体国家安全理事会;支持巴黎气变大会上达成的1.5摄氏度温控目标。拉罗克续任该组织秘书长。

  第37届政府首脑会议于2016年7月4至6日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举行。15个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加共体秘书长拉罗克出席,智利总统巴切莱特应邀与会。会议讨论了深化安全合作、推进统一市场建设、促进旅游便利化、应对代理银行业危机、防控非传染性疾病、对外关系以及苏里南政局等议题并发表公报。决定于2017年2月在圭亚那召开加共体第28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

  第28届加共体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至17日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重塑国际社会对当地金融业信心、加大信息与通讯合作、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加强安全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以及加共体对外关系等议题。

  第38届政府首脑会议于2017年7月4至6日在格林纳达举行。15个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加共体秘书长拉罗克出席。会议重点讨论了加强地区一体化、消除非贸易壁垒、发展区域航空运输、加强信息共享、促进小岛屿国家融资等议题。会后发表公报,通过了“加共体逮捕令条约”、“建立加勒比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中心的协议”等多项涉及经济、安全、人文合作的文件。

    第30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19年2月在圣基茨和尼维斯举行。会议围绕推进加共体单一市场和经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挑战、委内瑞拉问题、打击犯罪等议题进行讨论。

  第40届政府首脑会议于2019年7月在圣卢西亚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委内瑞拉局势、建设加共体单一市场和经济、成员国被列入洗钱国家“黑名单”、建设打击犯罪与安全体系等议题。

  第31次届间政府首脑会议于2020年2月在巴巴多斯举行,会议主要围绕建设加共体单一市场和经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地区安全、维护财政金融安全、成员国领土争端等问题进行讨论。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加共体多次召开政府首脑紧急视频会议,商讨合作应对疫情事宜。

  【与古巴关系】 古巴虽不是加共体成员,但同加共体关系密切,双方一致将每年12月8日定为“古巴-加勒比日”。1972年12月8日,加勒比四国(牙买加、圭亚那、巴巴多斯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冲破美国在美洲国家组织中对古巴实施的孤立政策阻碍,率先与古建交。此后,拉美国家陆续与古恢复外交关系。1993年,古巴-加共体联合委员会成立。2002年起,双方政府首脑每3年会晤一次。2017年12月8日,第六届加共体-古巴峰会在安提瓜和巴布达举行。

  【与墨西哥关系】 墨西哥与加勒比国家重视发展与对方关系,双方建有首脑会议机制。首届峰会于2010年2月在墨西哥举行。2012年5月,第二届峰会在巴巴多斯举行。2014年4月,第三届峰会在墨西哥举行。2017年10月,第四届峰会在伯利兹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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